5月20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创)作水平,保证我院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我院现响应学校号召,开展2016年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根据校抽检工作安排,我院抽检了30名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均来自播音与在主持艺术专业,且被抽检的学士学位论文(设计)与存档论文(设计)一致。
本次抽检工作采用“先复制比检测、后综合评价”的方式。由学校委托专家就论文的选题、专业能力、论文质量、论文规范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予以公布,对不合格等级的论文,按照专家评审意见须修改或重新写(创)作,暂不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