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风管理规定
(草 案)
教风是高校校风、学院院风最直接的体现,是高校教师师德修养、教学水平的重要象征。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院快速发展。结合《河南大学教学规章制度汇编》,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建设全国知名、全省领先的新闻传播教学单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增强教师教学责任感为核心,以培养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为重点,以加强教学纪律管理为抓手,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成为每位教师的自觉行为,推动学院教学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2.总体目标:引导全院教师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学观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谨治学,精心施教。通过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扎扎实实开展教风建设。加强师德修养、努力钻研业务、优化教学过程,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纪律管理,做到教学导向正确,教学程序规范,教学定位明确。
二、教风管理组织的设立
1.成立院教风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教学领导。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教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各系主任和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为教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2.教风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落实学校教风建设的各项制度与措施;负责制定学院教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与检查,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
(1)教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系教师和学生代表召开教风管理研讨会,充分听取学生对教学教风的期待与要求,教师对教风的理解与需求。在此基础上,拟定科学合理的教学培养计划,制定严格教学考核办法,并负责监督教学进度的落实情况。
(2)教风领导小组定期到各任课教师的课堂上听课,保证每学期旁听所有课程,对教师教学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和意见。定期抽查教师的教案。
(3)教风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学竞赛、评师比赛等活动,或者组织教师参加学校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等活动,以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创造高层次的教学成果。
(4)教风领导小组严格教学考评工作,特别要加强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考评工作,在考评的基础上,对教学评价好、教学质量高、指导学生取得良好成绩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以体现对教学工作的重视和尊重,增强教师教学的自豪感。
(5)组织教师出版高质量的教材和著作,特别是在全国知名的出版社出版高质量教材,扩大学院的教学影响力。
三、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
1.课堂教学的基本规范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教材的选用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反映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学科前沿。对整个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认真负责,以保证教学质量。
(2)认真备课,讲授课程要教案或讲稿齐全、规范,教案必须经常更新、补充新的知识和信息,杜绝没有备课进课堂现象。
(3)创新教学方法,提倡研究型教学,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信心、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研究探索素质教育前提下创新能力培养模式。
(4)遵守国家和学校规定,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在课堂上及互联网等公共空间上不能发表与教学无关的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言论,以免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
(5)任课教师应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上课期间关闭通讯工具。严禁私自调课、停课。严禁私自找人代课。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应提前办理由主管副院长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的调(停)课手续,假期结束后应及时补课。
(6)严守教师道德准则,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为全体学生提供平等表现、创造和成功的机会。在授课过程中,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7)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关心学生的听课和考勤情况,并对学生的上课考勤作出明确要求,对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迟到、早退或旷课学生要进行及时批评教育。
(8)鼓励使用多媒体教学,但应避免过分依赖多媒体,要杜绝课堂上一味念课件或长时间放音视频资料而对学生不予引导和组织的情况。
(9)有实验教学课的老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教学流程遵守多媒体教室使用要求,填写相关实验课记录。
(10)教师应依据每门课的性质布置适量的作业或课外练习,要认真批改作业,指导课外练习,安排辅导答疑,并根据学生完成作业和课外练习的情况评定其平时成绩。
2.课程考试的基本规范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做好考试命题,坚持“A、B卷制”,遵守学校的题型规定,不得随意降低试题难度。
(2)要严守命题纪律,不能考前圈定考试范围和复习题,更不能漏题。
(3)监考老师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期间不能看书看报、吸烟聊天、接打手机、擅离职守、对学生作弊行为视而不见或给个别学生暗示答案,要如实做好考场记录,发现作弊者迅速上报。
(4)判卷评分应公正、客观、合理,不徇私情,不随意加分、扣分,不弄虚作假,不拿分数与学生做交易。考试成绩交教务办公室后不得随意更改。
(5)严肃试卷批改纪律,试卷的批改应由教师亲自进行,不得找学生或者其他亲朋好友代替。提倡集体阅卷。
3.指导教学实践环节的基本规范
(1)担任实习、科研训练和毕业论文(设计或创作)指导工作的教师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经验和实践能力,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指导学生实习、科研训练的教师要对实习、科研训练的全部工作负责。
(2)指导教育实习的教师应着重向实习生传授科学的教学方法,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实习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指导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或创作)的教师应着重向学生传授科学的研究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毕业论文(设计或创作)的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或创作)的选题,指导学生根据课题进行科学研究并负责研究过程的管理,及时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或创作)的进展情况,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创作),参加毕业论文的答辩或设计创作的评议,根据论文和设计创作作品的水平与学生表现评定成绩。
四、教学工作中的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
对于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学院按照《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在评优奖先、晋升职称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惩罚
1.对于教学工作出现事故的,按照《河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对于未完成教学工作量者,按照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2001年第44号文件(《河南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我院具体规定,扣发未完成工作量部分的课时费。
3.对于在教学中私自调课、私下找别人或研究生代课,上课迟到、早退者或造成其他教学事故的,除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扣除该门课程全部工作量。
五.本办法经学院工会代表大会通过后,自2014年执行。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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