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研究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勇于创新、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发〔2017〕253号)精神,为做好我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评审办法。
一、评选种类
(一)先进集体荣誉为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二)先进个人荣誉包括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本办法用于奖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先进班集体班级成员思想素质过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优良,在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产生较大影响。
(三)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学习成绩优良,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在校级以上科技、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等。
(四)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符合“优秀研究生”的条件,为学校、学院研究生干部和社团主要负责人。
(五)优秀毕业研究生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或以上表彰,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学位.
在评选学年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三优”评选:
1.受到党纪、团纪、法律和校纪校规处分者;
2.不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抄袭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被举报查实者;
3.在上学期间自行出国(境)留学者;
4.不按时在校学习,或因考试不合格有重修记录者;
5.未履行请假手续未按时报到注册者;
6.旷课3次以上者(以辅导员点名结果为依据)。
三、评审办法
(一)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从“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中评选产生。
(二)“优秀研究生”、“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审:
1.根据申请人前一学年的学习成绩、科研或专业实践业绩、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思想政治与学风道德等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2.依据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人员的综合情况,提交评委会进行投票决定。
(三)评审要素所占总分的比例为:
学习成绩二年级占50%,三年级占30%;科研或专业实践业绩(含项目、论文、著作、专利、案例、研究报告、设计、创作、比赛、展演等)二年级占30%,三年级占50%;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占10%;思想政治与学风道德占10%。
(四)计算方法:
1.各专业按综合测评(100分)=课程成绩(50分)+科研(30分/50分)+岗位实践和集体活动(10分)+思想政治与学风道德(10分),按积分排序。
四、评分标准
申请人员的科研或专业实践业绩、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思想政治与学风道德的评分标准均参照《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 则
一、河南大学优秀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河南省优秀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均依据研究生院实时通知中的精神展开评选。
二、河南省优秀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从河南大学优秀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中产生。
三、毕业年级考取博士或获得国家奖学金,并符合第二项,可直接推荐河南大学优秀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其中可依据其博士录取先后时间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排名顺序结合研究生院实时通知中的指导意见推荐河南省优秀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四、河南省三好学生需获得过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称号;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需获得过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河南省先进班集体需获得过河南大学“先进班集体。
五、考取博士或于上一年度9月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并符合第四项,依据其博士录取先后时间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排名顺序结合研究生院实时通知中的指导意见进行推荐。
六、如遇特殊情况,则提交评委会进行投票决定。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4年6月
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版权所有 旧版入口>>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邮编:47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