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7〕255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工作,符合研究生培养规律和全面能力
培养要求,对培养单位的科研、教学以及管理具有重要的支撑或补充作用,对
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知识掌握和管理能力等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 “三助一辅”岗位
1.助研:指研究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如承担实验课程、文献检索、设备维修与调试、社会调查等。
2.助教:指研究生协助教师从事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实验和实习实践等。
3.助管:指研究生参与学院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实验室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
4.辅导员:指研究生兼任本科生、研究生辅导员,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对
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等。
第三条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应以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为前提;选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二 申报条件
第四条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者应为我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读研究生(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具有服务理念、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五条 辅导员岗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综合素质高,应为中共党员;
2.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
3.取得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第六条 受聘“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解除聘用:
1.休学或退学;
2.纪律处分期内;
3.工作有重大失误并带来不良影响;
4.本人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关系;
5.不适宜所聘岗位的其他情况。
三 申报方式
第七条 学院每年定期审定并公布“三助一辅”岗位设置信息,申报者根据
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审批表》,申请相应岗位,并将审批表报送学院研科办。
第八条 各用人部门审核和考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确定聘用人员,由研科
办统一公布。
第九条 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原则上每次聘期为 1 学期,辅导员岗位原则
上每次聘期为 1 学年。
四 岗位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 受聘人员在上岗之前分别由用人部门负责老师进行岗前培训。受聘
人员在聘期内应听从部门负责老师对工作的安排。
第十一条 受聘人员在工作中应具有高度安全意识、保密意识,不得随意传
播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
第十二条 部门负责老师根据受聘人员的现实工作表现情况,每月进行考勤统计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结算其聘用津贴。
五 岗位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三助”岗位津贴每人每月600元,专任辅导员岗位津贴,每月1000 元。
六 岗位设置
岗位类别 |
岗位部门 |
聘任人数 |
备注 |
助研岗位 |
河南大学国家级新闻与传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1 |
|
河南省教育新媒体暨舆情研究中心 |
1 |
||
编辑出版研究中心 |
1 |
||
影视艺术研究所 |
1 |
||
河南大学传媒研究所 |
1 |
||
河南大学融媒体研究中心 |
1 |
||
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
1 |
||
助教岗位 |
省部级以上教学项目负责人 |
1 |
|
实习实践管理办公室 |
2 |
||
助管岗位 |
书记助理 |
1 |
|
院长助理 |
1 |
||
副书记助理 |
1 |
||
副院长助理 |
4 |
||
党委办公室 |
2 |
||
行政办公室 |
2 |
||
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 |
3 |
||
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 |
2 |
||
教务办公室 |
2 |
||
外事办公室 |
1 |
七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 2019年 9 月 1 日起试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9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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